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项目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精神和《保山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我院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价格的通知》 (云医保〔2020〕3号)收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120院前急救统一按附件《云南省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价格表》收费标准执行: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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