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比选公告(二次)

2024-05-13 16:57:00 浏览: 来源:本院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比选公告(二次)

我院拟招采“医疗责任保险服务”,诚邀有意向的公司参与竞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二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40000.00元/年

(三)金额说明:此金额包含二部分

第一部分:固定保费最高限价32万元(医院现有床位635张,参保人员1134人)。

第二部分:新增床位及人员保费最高限价按床位不高于200元/张、医师不高于200元/人、护士不高于100元/人补充缴费,据实结算。

(四)服务期限:二年

(五)合同签订:合同一年一签,次年由采购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

(六)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采购方式:本次采购根据医院内控制度组织采购活动,采用询价法评选(评标小组根据招标要求,在满足医院需求、服务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需求

(一)本次采购确定1家保险服务机构,负责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所有院区医疗责任保险服务。保险责任包括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发生后,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赔付金额:免赔按损失比例的不低于70%赔付。每次事故或纠纷每人赔偿限额25万元;医疗机构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100万元,赔付次数不限。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并持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申请人如为分支机构的,须具有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授权书,每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竞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 (云政办发202242号)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一)申请人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诺、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三)资料装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分别装订成册,并标正、副本字样,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招标人对投标资料因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签章:正副本密封包装后放入同一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公章。所有资料须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报名及投标资料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8:00时-5月16日15:30时

(二)资料递交截至时间:20245月179:00

(三)收件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部

(四)资料开启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时

(五)资料开启地点:院内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5-3037359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南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875-3037359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

2024513

申请文件格式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比选响应文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期:                           

附件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序号

     


1

报价


3

服务承诺


4

服务期限


5

结算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6

其他说明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比选报价为:交货地点的完税价。申请人在清单中填报的含税单价包含使其投入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包括设备、运输、集成、安装、调试、管理费、利润、税金及保险、培训、技术服务等相关所有费用),以及设备、材料清单中没有明示而供货及安装调试过程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内容所涉及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单位性质: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名:                                  别:

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申请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   (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比选。代理人在本项目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申请人全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件四、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告中的资格要求,逐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五、其他证明文件

注: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告中的其他要求,逐项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六、售后服务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承诺、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等)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可提供相关网站(如https://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材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如有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材料请自行拟定添加